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0万米钢编胶管及缠绕胶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现对“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0万米钢编胶管及缠绕胶管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枣庄市中区西王庄镇前小湾柏桃岭,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 24.06亩(16038㎡) ,总建筑面积9200㎡,建有胶管车间(南) 、胶管车间(北) 和办公楼等。淘汰原有效率较低生产线,新购置高效节能设备捏炼机、开炼机、编织机、合股机、挤出机、硫化罐等设备86台(套) ,技改完成后可实现年产钢编胶管及缠绕胶管360万米的生产规模(其中钢编胶管产量由3万米/年增至320万米/年,缠绕胶管产量由2万米/年增至40万米/年)。项目总投资为1100万元。
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我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请到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KuUpBVTSQshpcxHkCYXSQ(提取码:pewc)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632-3713971 电子邮箱:gsxj666@163.com
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录入时间:2020/3/31